秘书长领导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工作;
(三)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协调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受秘书长委托,负责分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