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类
基本信息
福建弘正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50119033 法定代表人 吴丽云 机构负责人 吴丽云
联系电话 0591-87557227 邮政编码 353100 所在区县 台江区
机构住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东区23楼2305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 法医病理鉴定 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
名字 性别 技术职称 执业类别 执业证号
韦国琪 主检法医师 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病理鉴定 350119033569
彭清军 副高级法医师 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病理鉴定 350119033571
林洪香 初级法医师 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病理鉴定 350119033582
王文峰 中级工程师 文书鉴定 350119033577
包丽萍 初级工程师 痕迹鉴定 350119033576
吴丽云 中级工程师 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 350116101402
刘金火 副高级法医师 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350116211316
邢绍彦 副高级工程师 文书鉴定 350119033578
黄小靖 正高级主任医师 法医临床鉴定(医疗纠纷) 350120033065
施明朝 中级工程师 痕迹鉴定 350119033575